一、關於健全財政立場,在收入預算上看到賒借收入達一千餘萬元,這筆錢是否應予刪除;二、縣市鄉鎮財政已瀕予破產邊緣,有何補救辦法?三、戶稅制度,應予廢止;四、課稅原則應「稅輕罰重」不可「稅重罰輕」,應降低稅率;五、簡化所得稅之稽征程序及報表單證而節省征收經費問題;六、以人口及消費金額分配各縣市課稅總額不合理;七、所謂「怨聲載道」「怕稅務人員」之商榷。廳長對這兩句話,認為並無具體證據,市議員的大驚小怪,我很誠懇的告訴你雖然不是怨聲載道,起碼可以說是怨聲四起,不是怕稅務人員,起碼可以說「討厭稅務人員」,有一個例子四十四年十一月四日,以廳長名義,通知退稅二萬多元,而至今快兩年了,領不到應退的稅,叫他怎麼不怨,怎麼不討厭?